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聚焦全市范围内网络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以下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平台提供者未严格审查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导致无证、套证、假证或证照过期的商户上线经营;平台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入网餐饮商户进行实名登记、监测抽查,或纵容商户虚构门店照片、视频、伪造地址,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问题。
“幽灵外卖”类违法经营:无食品经营许可、无营业执照,证照不全即上线经营,平台提供者线上公示的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取餐地址非平台提供者公示的地址等问题。
资质造假问题:借用、冒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涉及食品经营许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涉嫌犯罪行为。
从业人员管理违规问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伪造、买卖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问题。
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问题:食品处理加工区积油积垢长期未清洁,墙壁发霉脱落,环境卫生“脏乱差”,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生物污染严重等问题。
食品原材料管理违规问题: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原材料,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存放,生熟食品未分开储存,原材料贮存条件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加工过程不规范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
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员、餐饮行业业内知情人士等社会各界,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相关违法线索:
(一)扫码举报


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举报反馈。
(二)电话
拨打0757-12315/0757-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人工接听服务。
(三)网站
www.12315.cn(全国12315平台)。
(四)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佛山12345(微信号:foshan_12345)、12315(全国12315平台)。
小程序:12315(全国12315平台)。
手机APP:全国12315平台。
(五)来信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邮编:528000)。
(六)来访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建议举报人提供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方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沟通联系。
四、相关说明
(一)请尽量提供准确的线索信息。为提升线索核查办理效率,方便我局精准核查查办,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线索涉及的网络餐饮经营主体名称、平台提供者店铺名称、实际经营地址、具体违法违规情形描述,并附上相关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请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不得虚构信息、夸大事实、捏造内容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借举报之名开展不正当竞争或扰乱正常监管秩序;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对征集到的所有线索,我局将组织认真核实,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将及时反馈线索核实情况和查处结果。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2日
凤凰网广东佛山频道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